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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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自制药剂应走“国道”
本报记者 李道演

  “前几天我去医院看病,医生开出了他们的自制药。这药可靠吗?”近日,杭州市民郑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因皮肤问题到杭州某皮肤专科医院就诊,医生给她开了医院自制的中药药剂,还说是医院的独门秘方,效果很好。但她拿到药品后才发现,这些药剂不仅没有外包装,连说明书都没有,因此对药的安全性很担心。
  记者了解到,如今很多医院除了提供正规厂家生产的药品外,还卖自己配制的制剂,包括从汤剂、膏剂、口服剂到片剂、胶囊剂、注射剂等所有剂型。有很多就诊者买到过自制药剂,不少人对医院自制药剂很信任,也有很大一部分人有着郑女士同样的担心。
  “这些药都是根据传统秘方研制,药效不错,我一直都在服用。”一位得了胃溃疡的老人在一家大医院看病,吃了很多自制药剂。他认为,有大医院的声誉作保证,自制药剂的质量可以相信,何况市场上买不到这种药。
  但王先生就不这么认为了。医生推荐给他一种自制的“复方生精冲剂”,价格高达1000元,而市场上同类药品价格不到它的一半。而钟先生则拿着一包塑料袋装好的药剂大皱眉头:“不知道药里究竟有什么成分,哪里敢吃?要是里面有激素或对肝、肾损伤较大的药材怎么办?”
  钟先生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据了解,与正规厂家生产的药品相比,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存在质量标准不统一且标准相对较低、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等问题。而且由于审批时间短、利润高,自制药品也被医院当成“摇钱树”。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医疗机构自制药剂每种制剂都有不同的标准,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医院进行药品自制首先要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注册处登记、报审。我省从前年开始依法对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品种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数量已从原先的4357个精减为目前的1391个。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按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医院制剂“应当是本单位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它应具有医院自制、不在市场上流通、针对专门的病种、批量小、价格便宜等特点。我省对医院自制药品一般进行随机抽查。按规定,能够配制药剂的仅限于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且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院,所以,检查一般首先看医院有没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此外还要查医院是否有配制药剂的设备和药品的自检条件,项目很多很细。
  那么,“医院制剂”究竟怎样才能使医疗单位和患者两方面都获得实惠,更好地药尽其用呢?相关法律专家建议,让“医院制剂”走国家药品审批的途径,由国家来把关,这样可以缓解目前的混乱状况,也可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另外,药监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院名单,以保证患者充分享受知情权,从而加大对医院自制药剂的监督力度。